Ø 2017年4月5日台灣大學函知本院調查陳述;
(一) 5位院外委員構成,個中3位為院士,皆具學術行政主管經驗,如大學院校之董事長、副校長、院長等。
(一) 撤銷研究員升等申請案
一、 本院立即休止蘇振良副研究員之升等與獎助並展開查詢拜訪(105年11月)
3、 第一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工作小組」召開7次會議
● 2017年3月30日教育部公布國立臺灣大學郭明良團隊學術倫理案審議了局;
●2016年12月9日及2017年1月4日科技部來函,請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其2006年與2007年揭曉的3篇期刊論文,回復有疑義的部門;
(一) 委員5人,包括對份子與細胞生物學、癌症研究、臨床流病學、實驗室治理等有專精之資深研究人員擔負,個中4位具有研究單位主管經歷。
●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換查呈文之書面答辯資料;
蘇已繳回被追的34萬5千元研究費
●後續彌補資料:
(二) 蘇振良副研究員學術倫理查詢拜訪及人事審議會懲辦案將加速進行,不受影響。
(二) 2016年12月16日到2017年2月13日間共召開7次會議,調閱蘇振良副研究員於任職本院時代所揭橥論文相幹資料,並請當事人與實驗室成員進行數次申明。
●第一階段審查所有資料及第一階段查詢拜訪陳述;
他認為,國衛院是拿了納稅人25億經費的機構,盡快跟國人交卸完整的查詢拜訪內容,應是根基的義務。不然,若是台大那樣的調查速度與結果都引發了各方黑箱功課的質疑,「那我們真的不知道該用什麼形容詞來形容國衛院!」
此次台大論文造假案,爭議最大的是產製出的假論文長達10年、且層級上達校長楊泮池翻譯此中,指標論文即楊泮池掛名第二作者、已遭認定造假的2006年《Cancer Cell》期刊,該論文第一作者即為蘇振良,蘇同時在另兩篇問題論文中也掛名第一作者翻譯科技部本年3月30日公布的調查成效,確認蘇振良違背學術倫理3篇、除停權5年,並追回民國96到105年相幹研究計畫主持費34萬5千元,並撤消其曾取得的吳大猷師長教師記念獎資曆並刊出獎牌翻譯
(四) 計劃從組織及內控上強化辦理,晉升研究品質。
(一) 2016 年 11月29日舉辦「學術倫理國表裏案例分享」演講;
以醫藥衛生研究為目標、由國家撥款津貼設立的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已懸缺兩年半,學術界及國衛院內部掀起了國衛院的定位問題及使命論戰。國衛院感疫所前所長、衛生署(現改制衛福部)前防疫處處長蘇益仁,日前也撰文指陳,國衛院新任院長的任務應領導院內研究人員,以其學術研究來解決國家的醫療問題。
8、 強化本院學術倫理經管與練習
(三) 本院將成立學術倫理專責管理單位,積極建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擬定學術倫理辦理要點,及擬訂學術倫理案件處置懲罰作業流程;
偶合的是,國衛院隨即在隔天、25日於官網上公布「國家衛生研究院處置2016年學術倫理案申明」,說明全案的查詢拜訪程流,強調「本學術倫理案自2016年11月發生至今,並沒有積壓公文,均依劃定審慎管理。」
林奏延但願新院長上任後,國衛院將有新的景象形象。「董事會遷就國衛院改造、轉型方向,與新院上進行討論」,至於轉型方向,林不肯多談,示意「之後再說」,他也意有所指的說,院內同仁可能會對於轉型有一些分歧的聲音和設法,到時人人再來計議、研究,但他強調「國衛院必須要適度轉型」。
2、 對照台大學術倫理處置方式打點
● 2017年3月30日科技部新聞稿公布臺大學術倫理案審議成果;
(二) 已購買iThenticate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讓同仁揭橥論文前可先行檢視與確認;
《科學月刊》總編纂蔡孟利4月24日於《民報》撰文,對默默無言的國衛院喊話,不要只是默默的讓涉案的蘇振良副研究員自動辭職,然後就當什麼事都沒發生過翻譯他直指:「是的,我說的就是台灣的國度衛生研究院」!
(三) 2017年4月11日科技部來函,請本院繳交蘇振良副研究員因學術倫理案被追繳計畫研究主持費新台幣345,000元,蘇振良副研究員已全額繳至本院,刻正解決繳回科技部功課。
工作小組完成第一階段功課,通知癌研所主管及蘇振良副研究員,蘇振良副研究員於2017年3月17日提出版面答辯。
(一) 第一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工作小組」就蘇振良副研究員進入本院後頒發論文進行調查;
(四) 睜開查詢拜訪
● 2017年3月13日台灣大學來函,認定蘇振良副研究員違背學術倫理。
(一) 2017年4月7日完成送審資料總計五件,包孕:
(三) 撤消科技部卓越研究獎申請案
四、 通知完成第一階段功課,並再次請當事人答辯
6、 完成審議資料,著手進行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功課
林奏延也暗示,「如今在忙院長遴選的事宜」,目前國衛院院長由高醫大前校長余幸司代辦署理,下個月(5月)初將會遴選行新院長,作法是由遴選委員會提出建議名單,交由董事會接頭出2位人選,最後再交由行政院圈選確認。
(二) 撤銷本院年青學者研究獎申請案
Ø 2017年4月19日教育部函知蘇振良副研究員兩篇期刊論文觸及違背學術倫理
5、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
(二)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依工作小組提供成績討論是否違背學術倫理;
●第二階段「學術倫理專案審議委員會」抉擇;
(二) 人事審議委員會於2017年4月24日召開第一次會議翻譯
(二) 2017年3月21日召開會議審議,除邀請第一階段兩位委員以專家成分列席申明,並供應資料共計四件,包孕:
對於國衛院研究人員捲入論文造假案,處理過程遭到外界質疑,甫由衛福部轉職國衛院董事長的林奏延,今天接管《民報》採訪時暗示,他還沒仔細看申明內容,要再多了解看看翻譯但林奏延重申「研究誠信」的主要性,強調這是學術的根基良心,也是最主要的原則,無論若何都不克不及忘失,他希望所有研究人員都要秉承這個原則翻譯
(三) 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接洽懲辦建議。
● 2017年3月13日台灣大學來函,認定蘇振良副研究員違背學術倫理公函;
國家衛生研究院處置2016年學術倫理案說明全文
國衛院定位到底在哪裡?
台大論文造假案中有位「消逝的環節人」蘇振良,在多篇問題論文中擔負第一作者,卻因2013年轉職國衛院副研究員,此案爆發後,台大認為蘇已非該校人員、沒法懲辦;國衛院則認為其論文揭曉時候非在該院任職,竟成有問題、但「三不管」確當事人。直到昨天(25日),國衛院才默默在網上發布蘇案處置懲罰流程,默示准了蘇振良辭呈,並將把科技部要求蘇繳回的計畫研究主持費34萬5千元回繳科技部翻譯

Ø 2017年4月11日科技部函知蘇振良副研究員違背學術倫理案,停權5年、終止履行入網畫並須繳回研究主持費新台幣345,000元。
7、 蘇振良副研究員2017年4月14日准辭,本院後續處置不受影響
*本學術倫理案自2016年11月産生至今,並沒有積存公函,均依規定謹慎管理翻譯
(一) 蘇振良副研究員請辭依勞基法解決。
● 2016年12月9日及2017年1月4日科技部來函,請蘇振良副研究員針對其2006年與2007年揭橥的3篇期刊論文,回復有疑義的部門;
蔡孟利檢視國衛院的調查申明指出,明顯國衛院的兩個本色查詢拜訪與審議的階段都已結束,進入了其所謂的第三階段「人事審議委員會」功課。那為什麼,國衛院連一點點本色查詢拜訪後的成果都不公布,僅是公布調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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