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專業翻譯

appetent wrote:
記得好像近似『援用』,已不超過幾多%為限,這個詳細要請功令達人上來解答囉!
appetent wrote:
...(恕刪)...

~~灰太狼~~ wrote:
所以...
驚~

天成翻譯公司想應當有,
最近玉米人事宜在01...(恕刪)
請期中期末考時~直接站起來拿著考卷對著教員說~~翻譯公司有罪~~
-->假如沒有,似也很新鮮:用筆抄錄假如沒有犯罪,用影印機印就犯法...那用打字機、鍵盤重打一次、或用scaner掃描加OCR犯不犯罪?
-->假如有,會不會很奇怪:文字是公共財,而文章/書本是文字的組合,只因為曩昔曾經有人創作過(某一串特定的文字佈列挨次),所以一個人在拿筆寫字的時刻,不成以再依同一個遞次寫下來,不然就是觸法~


比來玉米人事宜在01上鬧得大張旗鼓~
幸虧許多經文都過了著作權的有用期限了
仿佛可以依此類推:風行樂(尤其是MUST集體管的那些),即便是自己在家用鋼琴彈奏給家中小黑聽,也是在重製了...侵權了...
我想應該有,
若是李白生在今天,那麼我們只要平凡在寫字時寫到:「床前明月」,下面就不能接個「光」字...否則就是犯法了...
否則那些抄寫心經,金剛經,聖經的都觸法了
著作權法是善還是惡~我感覺很難說
就是「抄書」有沒有違背著作權法?

若是抄書有侵犯著作權的話
抄整本

要是有個過目成誦翻譯社一目三行的人材看完書
...(恕刪)...


要用自己的話 ( For example - 舉例:火星文、組合說話、011001 等語言 )
才叫沒有違背著作權法
翻譯
同樣是「利用對象重製」,使用的對象分歧,卻造成不一樣的效果?
-->假設李白在當今的社會中寫下「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舉頭望明月、垂頭思故鄉」(假定他在今天出了一本詩集好了),那麼其他人哪天練毛筆,寫了「床前」...後面就不能再寫「明月光」??
看倉頡跟光纖之父的作為就知道

比來玉米人事件在01...(恕刪)
小弟突然想到一個問題,想就教一下01裡的臥虎藏龍:





翻譯於腳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表演或廣播時予以錄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子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抄書..........應當是跟影印一樣吧
最近玉米人事務在01...(恕刪)
如許有沒有違背著作權法呢?
然後本身放在家裡看~
這裡的抄書固然不是指抄論文、或在自己的書中抄寫其他人的作品~

就跟智財權一樣~

appetent wrote:

那各大黉舍出考題的老師全都有罪
appetent wrote:
五、重製:指以印刷、複印、灌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遠或臨時之重複製作。於腳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雷同著作演出或廣播時予以灌音或錄影;或依建築設計圖或建築模型建造建築物者,亦屬之。
maxboss wrote:
假如抄書有加害著作權...(恕刪)

會不會後面就有人很火的想告他阿
本文來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287579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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